3.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时从国有净资产中扣除七项费用
依据:市计委、市国资局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放开放活国有小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的再补充意见》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和发行股票时国有股权的管理
依据:《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
(二)核准事项(5项)
1.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有企业被非国有企业兼并时尚未处理的潜亏、亏损挂账
依据:《市国资局关于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3.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入资产评估价值与谈判达成价值差距在10%以上的确认
依据:市计委、市国资局等六部门《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资产进行评估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有资产评估立项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5.“房地产空转”试点企业土地“空转”转为“实转”运作中资产的注入
依据:《国资局关于对土地“空转”转为“实转”运作中办理有关手续的意见》
市物价局
审批事项(3项)
1.实行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国家机关、中介机构收费和其它重要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2.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机构资质、人员资格
依据:《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3.具备土地价格评估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
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对具备土地价格评估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确认的通知》
市统计局
审批事项(1项)
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报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市长芦盐务管理局
(一)审批事项(3项)
1.食盐运输准运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食盐专营办法》
2.食盐批发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食盐专营办法》
3.食盐零售许可证
依据:《
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
(二)核准事项(2项)
1.食盐定点生产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食盐专营办法》
2.开发资源、开办制盐企业
依据:《
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
市技术监督局
(一)审批事项(5项)
1.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计量局发布的《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2.颁发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计量局发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
3.出具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本试验结果通知书
依据:国家计量局发布的《
计量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计量管理条例》
4.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5.质量监督检验所、站资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核准事项(12项)
1.国家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
依据:《国家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2.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3.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和复查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审验
依据:《
天津市计量管理条例》
5.计量标准考核、复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计量局发布的《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6.检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认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7.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计量局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8.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资格
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9.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和审验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办法》
10.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的标准化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办法》
1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验收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天津市计量管理条例》
12.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
(一)审批事项(2项)
1.部分城市详细规划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临时用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核准事项(7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3.土地登记申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国有土地划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选址意见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6.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7.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市市政工程局
(一)审批事项(9项)
1.占用和挖掘公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依据:《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对道路有损坏的车辆在铺装路面的道路上行驶
依据:《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4.依附桥梁架设各种管线
依据:《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超重车辆过桥
依据:《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6.排水规划出路的确定
依据:《
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7.新建排水管道与城市排水设施的连接
依据:《
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8.排水许可
依据:《
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9.公路超限运输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发布的《
公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
(二)核准事项(2项)
1.排水河防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依据:《
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2.排水工程设计
依据:《
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审批事项(3项)
1.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住宅合作社
依据:市政府批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拟订的《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3.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核准事项(10项)
1.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房地产经纪人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等级(房地产经纪单位资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等级、单位房屋置换企业资质、房地产中介、开发企业置换公产住房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4.房屋拆迁单位资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