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和全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把中央15号文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扎实工作,认真解决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正使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把农民的过重负担减下来,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区)、乡镇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农民增收减负工作摆在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首位。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减负的工作多、任务重,各地、市、县(区)、乡镇要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做好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增收减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干部工作责任制,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到点。
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职责,搞好分工协作,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农业部门负责晚稻生产管理和秋冬菜开发的组织、技术推广工作;农业生产资料部门负责做好秋冬种的种子、化肥、农药、地膜、遮阳网等物资的供应;水利部门负责秋冬种灌溉用水的调度和抗旱工作;农机部门负责组织农机参与秋冬种的整地备耕;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养殖业农民增收计划”;农业、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农民减负全面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减轻农民教育负担的专项治理;经贸委、纠风办负责清理兑现收购农产品“白条”工作;粮食部门负责稳定粮食价格,组织粮食国有购销企业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贸易、供销、农业部门负责开拓农产品市场,组织销售,搞活流通;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当前乡镇企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销售;工商部门负责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建设部门负责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工作;劳动部门负责加快农村劳务输出;金融部门要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改善服务,为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和流通提供必要的贷款;工商、公安、交通部门负责规范秋冬农产品交易秩序,加强治安和交通运输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农民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近期要抽调力量,分别组成督查组,就农民增收减负的各项工作,对全区各地、市、县(区)进行督查,确保农民增收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市也要根据自治区部署的农民增收减负工作要求,尽快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大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制定必要的奖惩措施,对工作组织开展好、完成任务得好的要表彰嘉奖,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以确保今年农民增收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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