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贯彻〈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和
对策措施的意见〉的意见》的通知
(桂办发〔2000〕67号)
各地、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贯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的意见〉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1234610”工作思路,农村形势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农民增收困难,一些地方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不可忽视的问题,影响了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最近,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的意见》(中发〔2000〕15号),提出了推进农民增收减负的对策措施,各地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用,深入农村基层,切实解决好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农村的各种矛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请各地、各部门将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10月17日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贯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
和对策措施的意见》的意见
(2000年10月15日)
今年以来,我区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也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尤为突出的是农民收入增长减缓,一些地方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影响了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的意见》(中发〔2000〕15号),提出了推进农民增收减负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并结合当前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