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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0〕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0〕8号
 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
 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0〕50号 二000年八月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进一步做好我省的两个确保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
  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通知》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要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两个确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切实负起责任,随时了解两个确保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落实好责任目标,明确划分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在两个确保中的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进一步完善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和协调。劳动保障、经贸、财政、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工作。企业的领导班子要关心职工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认真履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如因工作不力影响两个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要求、狠抓落实
  国务院《通知》对两个确保工作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尽快作出安排,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和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必须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再发生新的拖欠。对今后再发生拖欠的地区,省政府要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相应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对今年前几个月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和按规定应发而未发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当地政府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尽快全部补发;对未按规定代下岗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要同时予以补缴。年终省政府要对各地进行年度考核,对没有完成两个确保任务的市地,要按规定进行惩戒。
  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资金不留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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