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假日旅游的管理和引导,由省旅游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全省假日旅游统计预测体系。负责对省内重点旅游城市假日旅游情况进行预测、统计、监测。各主要旅游城市要尽快建立“城市假日旅游信息中心”,及时发布本市主要景点容量、住宿设施情况及公路、铁路、民航的客流情况,要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及重要景区设立旅游信息咨询站、告示牌。在假日旅游“黄金周”到来之前,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根据预报情况制定运输方案,调配充足运力,提高运输工具档次,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应急需,并按照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及时提供票务服务。
三、完善设施,保障安全
我省今年“五一”假日旅游基本平稳“度汛”,但假日旅游中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各旅游景区、景点和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重大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妥善解决。各市要抓紧拓宽通往各景区景点的道路,并增加安全设施,制定分流预案,增辟景点和旅游线路。有条件的地方,要多开设售票、检票口,方便游客进出。要尽最大努力解决在重大旅游景区点停车场泊位和公共厕所不足问题。重点旅游城市要组织有关部门在方便游客和交通的地点(如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一日游”站点。
各级政府要尽快制定假日旅游安全应急方案,沈阳、大连等大城市要成立紧急救援中心,重点景区景点要建立医疗点或医疗急救中心,供发生紧急情况时开展救援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要落实旅游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车辆单位的负责人是旅游车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旅游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严禁酒后开车、超疲劳开车和超载等交通违章行为。所有跨市旅游的车辆都要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由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旅游车辆通行证》。
四、加强假日旅游管理,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1.省、市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要公布旅游投诉电话,节假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要进一步健全投诉制度,受理投诉要热情、及时、公平、公正,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对跨行业、跨部门的投诉,各地要先予受理,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到各职能部门处理,并对各职能部门处理和回复情况进行监督。
2.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工商、卫生、物价、旅游等管理部门,加强对景区景点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治安、市场交易、食品卫生、物价的管理,严禁假日期间随意涨价或借机哄抬物价,严厉查处欺客、宰客行为。严禁以开发旅游项目为名传播封建迷信和文化垃圾,严厉打击黄、赌、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