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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转变乡镇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通知

  为密切乡镇机关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地要在乡镇机关干部中建立以“进百家门,记百家事,连百家心”为主要内容的《民情日记》制度,使乡镇干部在进村入户接触群众过程中,做到遇民情就记,有民事就办。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民情日记》的日常管理制度、反馈汇报制度、检查评比考核制度等,确保乡镇干部深入农户不走过场,记《民情日记》不搞形式。
  四、全面实行乡镇机关“首问责任制”
  我省部分市地、县(市、区)在乡镇机关中实行“首同责任制”,对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收到了明显成效。全省每个乡镇都要尽快实行“首问责任制”。群众到乡镇机关咨询、办事,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耐心服务。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接待、引导、解答、办理的工作职责。有关干部和部门对所问事项,必须认真接待和办理,一定要有结果,不得推诿。各地要制定实行“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和办法,保证“首问责任制”的推行和落实。
  五、积极推行乡镇机关干部“双向选择驻村”制度
  乡镇党委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驻村人数。乡镇机关干部自选愿驻的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选择驻村干部,乡镇党委审定并张榜公布。对经济发展缓慢等后进村的驻村干部,可采取党委推荐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后进村,并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机关干部联系后进村。驻村干部的主要任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谋划经济发展思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了解和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流通信息、科学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驻村干部要听实话、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每半年对村里所有农户至少走访一次,每季度应召开一次户主会。对驻村干部实行定责任、定人员、定补贴,工作成效要与其奖金、补贴、晋职晋级等结合起来。要建立考核、评议制度,乡镇党委、政府每半年或一年要对驻村干部进行一次考核,组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评议驻村干部,凡多数村干部不满意的干部,退回乡镇待岗,待岗期间待遇要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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