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
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整顿本市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0〕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顿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人民政府
二000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整顿本市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小公共汽车行业迅速发展,年客运量达到1.91亿人次,为缓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压力,方便群众出行,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规划和管理工作滞后,也存在经营和营运秩序混乱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营运线路无规划,市场秩序不规范。小公共汽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重干扰了公共交通正常营运秩序和交通秩序。二是企业管理混乱。特别是企业资产和分配关系清,以包代管、经营粗放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服务水平低,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的车况差,损害了首都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四是行业管理薄弱。市场准入不规范,管理制约不到位,监督和规范工作不力。
为促进首都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首都公共客运交通的正常秩序和行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整顿意见:
一、整顿的总体思路
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规范企业,整顿秩序,规划线路,调整布局,严格资审,严格更新,打击非法,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立首都小公共汽车行业新形象。
二、整顿的总体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整顿工作,力争在一年内见成效,使小公共汽车行业在企业管理、服务质量、文明水平等方面明显改观,达到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2000年的工作重点是:规范企业,整顿秩序;缩减车辆规模,规划线路,调整布局,撤出公共电汽车线路密集区域;实行定线路、定站点、定营运时间、定发车间隔、定管理人员的“五定”管理;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基层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001年的工作重点是:企业重组转制,规模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巩固成果,全面提高,达到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
三、2000年整顿的内容、措施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