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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意见的通知[失效]

  市交通局等部门要采取树立典型、巡回报告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加强对企业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六)支持并依托名牌企业、骨干企业建立完善的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推广预约要车方式,降低车辆空驶率;继续推广使用IC卡自动打印发票计价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试点企业要加快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
  (七)市交通局负责编制行业发展规划,调控车辆总量,提高车辆档次;负责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规程,完善政务公开、审批公开、社会监督、企业资质审定公开等制度,对企业实施等级管理。
  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要组成联合调研小组,根据租价、营运成本、承包金之间的关系,对经营承包指标进行专题调研测算,合理确定租价,制定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指导性意见。正确处理出资者、经营者和司机三者利益分配关系,解决以包代管问题。建立行业劳动服务中介机构,按劳务市场的规则规范运作,妥善安置司机就业。
  (八)在巩固今年4月份以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成果的基础上,由市交通局负责组建专业执法队伍,与工商、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市区和车站、机场等重点地区的非法客运行为。同时对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客运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今年年底前见成效。
  (九)进一步建立行政监督、企业监督、社会监督机制。政府监督企业,对全行业特别是对试点企业、品牌企业的车况、车容、车貌、文明服务、营运秩序和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稽查,查处并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企业监督司机。各出租汽车企业要设专人对本企业的车辆营运秩序和司机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社会监督行业。市交通局要主动接受市、区人大、政协及社会的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听取行业协会、消协、新闻单位等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处理管理不善的企业和服务质量低劣的司机。
  (十)市交通局要在市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制定整顿工作宣传方案,并适时召开全市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市属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宣传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整顿目标,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宣传试点企业在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宣传出租汽车司机中的优秀典型,带动全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整顿工作的反映;召开“整顿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企业品牌亮相会”。通过舆论引导,为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企业也要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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