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安排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今年年底,在全省全面推广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普遍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办公经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者补贴问题,完成规模调整、划定社区、建立新型社区组织机构,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者,健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初步构建起社区建设的组织机构框架。第二阶段,从2001年1月到2002年底,社区各种工作关系基本理顺,社区内部运行机制基本健全,社区的综合性功能得到加强,全社会的社区意识明显提高,实现城市社区建设规范化。
三、建设内容与工作任务
(五)主要内容。
社区服务。适应社区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开展面向社区残疾人、老年人、少年儿童、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公益福利型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社区保障。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受理社区内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家庭收入、组织居民代表评议、办理上报事宜,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内贫困群众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工作。通过提供家政服务等工作岗位,积极安排下岗职工;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向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社区文化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事业,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多功能活动室、社区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栏、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社区环境卫生。做好社区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大力治理脏、乱、差,创造和谐、美观的人居环境;积极抓好以医疗、计划生育、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设置医疗网点,开展一般性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
社区治安。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设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访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加强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规模设置与组织机构
(六)规模设置。
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和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的原则,考虑社区居民的心理归属感,对原居民委员会的辖区作适当调整,根据新建社区的不同特点划分为三种类型:依职工家庭居住区划分的“单位型”社区;依街巷界线划分的“地缘型”社区;依独立居民小区划分的“单元型”社区。社区户数一般为1000户至3000户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