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决定
(2000年5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1985年12月7日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2月10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5年9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
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