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股份公司国有股配股方案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81号)第十四条。
十五、省人事厅(8项)
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及各专项计划
依据:
人事部《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人计发〔1990〕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宏观管理控制人员和工资总额过快增长的意见》(粤办发〔1997〕1号);
人事部、人行总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人计发〔1990〕20号);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和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人计发〔1995〕134号);人事部《关于印发〈
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55号);省政府《颁发〈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1996〕55号)。
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任〔1995〕19号)第二十四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人任〔1995〕20号)第十二条。
3.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例(核发资格证书)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第
四条;人事部《专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4.省属转制公司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
依据:省人事厅、财政厅要、劳动厅、社保局《关于解决省直转制公司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退〔1999〕6号)。
5.省政府系统机关处级非领导职务职数
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994〕140号)附件二《广东省设置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实施办法》第六条。
6.举办冠以“广东”、“全省”名称和面向全省或跨地区的人才交流会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号)第
十五条。
7.外国专家证发放
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司《关于实行〈外国专家证〉的通知》(外专发〔1994〕105号)第一条、第三条第2点;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强〈外国专家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外专发〔1996〕173号)第一、二、三条。
8.高评委评审结果标准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
十九条。
十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7项)
1.省直和中央、部队驻穗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就业
依据:《
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4号公告)第
五、
六、
十一、
十三条。
2.外商常驻机构雇员就业证
依据:劳动部、外经贸部《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号)第
三、
五、
六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我省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加强保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发〔1995〕26号)第一、三条。
3.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核准发证
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劳培司字〔1996〕58号)第
二十八条。
4.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集体合同的确认和劳动合同鉴证
依据:《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1996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
十八条;
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办字〔1992〕54号)第
二、
三条;省政府《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第
四十七条。
5.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粤府办〔1999〕22号)第七条。
6.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69号)第
四、
六条。
7.省直和中央、部队驻穗单位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发放
依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4〕53号)第一条。
十七、省国土资源厅(14项)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国家主席令第8号)第
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第
二十二条。
2.地籍调查测量成果验收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检查验收办法》(〔1991〕国土〔籍调〕字第10号)第四条。
3.地级市间土地纠纷申请调处受理
依据:《
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1995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86号公告)第
五条;《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2号)第
九条。
4.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确认。
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0号公告)第
十六、
二十、
二十二、
二十三条。
5.地质环境监测规划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7号)第二条。
6.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第
八、
九、
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2号)第
三条。
7.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和科研计划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47号)第二条。
8.地质遗迹保护区申报、建设规划确认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47号)第二、三条。
9.地图编制出版
依据:《
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
十八、
十九条。
10.测绘资格证
依据:《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国家测绘局令1995年第1号)第
三条。
1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方案和成果验收
依据:《
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8号)第
二十七条;《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号);《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通知》(1984年9月8日)第
十一条;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技术规定(试行)》第九部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变更调查与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23号)第二条。
12.矿泉水、地热水、天然卤水及气体(除天然气外)矿产开采许可证
依据:《
矿产资源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第
十六条第三款;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14号)第二、三、四条。
1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格)
依据:地矿部《关于印发〈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地发〔1993〕207号)附件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
四条,附件二《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
五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5号)第
四条第二款。
14.矿产储量
依据:《
矿产资源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第
十三、
二十一条。
十八、省建设厅(6项)
1.省属工程类别核定书
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0号)第
十四条。
2.省属竣工工程结算核定书
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0号)第
十六、
十八条。
3.建筑施工企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证
依据: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二十七条;1999年《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建设部《关于基层施工技术员(工长)培训和颁发岗位证书的通知》((86)城建字第492号)。
4.建设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包括:
(1)注册建筑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四、五条。
(2)注册结构工程师
依据:建设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1997〕222号)第
四、
五条。
(3)监理工程师
依据:《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第
三条。
(4)房地产估价师
依据:《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4号)第
四条;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第
十一条。
(5)造价工程师
依据:《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第
三条;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第
十一条。
(6)注册城市规划师
依据: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第十一条。
5.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依据:省建委、计委、建行《广东省建筑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粤建定字〔1988〕185号)第二条。
6.建制镇和其他乡镇的规划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
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第
二条。
十九、省交通厅(7项)
1.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员证
依据:《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1991年交通部第29号令)第
三、
十一条。
2.港澳航线水运企业、船舶退出经营
依据:省政府《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粤府〔1988〕167号)第
三十二条;交通部《关于与港澳运输管理问题的批复》((85)交海字1461号)第二条。
3.港澳航线水路运输延期
依据:省政府《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粤府〔1988〕167号)第
三十二条;交通部《关于与港澳运输管理问题的批复》((85)交海字1461号)第四条。
4.出入境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及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第
二十七条;交通部《关于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5〕860号)第
六条。
5.外省进入我省从事道路零担货运班线经营资格
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第
十三条;交通部《关于发布〈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109号)第十二、十三条。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设置
依据:交通部《关于发布〈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1995〕246号)第十一条。
7.省航舶设计资格认可证书
依据:省政府《颁布〈广东省船舶设计资格认可办法〉的通知》(粤府〔1994〕62号)第六、十六条。
二十、省信息产业厅(2项)
1.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8号)第
二十九条。
2.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资格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8号)第
二十七条。
二十一、省水利厅(10项)
1.省内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
依据:水利部《关于修改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管〔1999〕637号)第十四条。
2.山区重点水陂工程改造、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资源条件项目
依据:水利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水农字第86号)第四条;财政部、农业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1996〕92号)第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二十九条;省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农〔1996〕179号)第四、二十六条;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发字〔1999〕1号)第
三十四条。
3.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家资格
依据:水利部《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1995〕86号)第
六条。
4.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依据:水利部《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暂行办法》(管库〔1995〕15号)第七条。
5.大、中型建设项目地下水取水方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二十五条;省政府《广东省取水许可证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粤府〔1995〕67号)第六条。
6.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依据: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通知》(水管〔1995〕86号)第三条。
7.省管河道、出海口门采砂许可证
依据:《
水法》(国家主席令第61号)第
二十四条第四款;《
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第
四十条;《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1990年6月20日发布)第
三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
十八条;省政府《关于〈珠江口省管河道采砂收费管理规定〉的批复》(粤府函〔1994〕253号)第三条。
8.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建〔1997〕339号)第
十二条;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00〕2号)第
十一、
十二条。
9.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检测单位资格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
十一、
十二条;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00〕2号)第
八、
九条。
10.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认证(乙、丙级)
依据:水利部《关于颁发〈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文〔1992〕4号)第七条。
二十二、省农业厅(9项)
1.大中型畜禽饲养场废水直排农用的许可
依据:《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第
十六条。
2.省属企业进口饲料添加剂和饲料产品
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第
九条;省政府《颁布〈广东省饲料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1990〕107号)第六条。
3.制作、核发全省农机牌证
依据:《
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35号)第
五条;农业部《关于颁布实施〈农业机械号牌〉等十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农市发〔1999〕5号)第一、二、三条。
4.签发和委托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1995年第5号)第
六条第(一)项。
5.混配(复混)肥料检验登记许可证
依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1999〕4号)第一条。
6.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依据:《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1号公告)第
十三条。
7.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
依据:《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第
二十三条。
8.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资金
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9〕66号)第四条第(四)项。
9.农业技术推广奖
依据: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的批复》(粤府函〔1989〕173号)。
二十三、省外经贸厅(16项)
1.对协议国家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手工制作证的发放
依据:《
关于纺织品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外经贸部1992年第5号令)第
二条。
2.供港活塘鱼放行证签发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66号)第
四条。
3.除深圳所属企业技术引进合同分级审核管理
依据:1985年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
四条;1988年外经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实行细则》第
四、
五条;1996年外经贸部《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贸易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
四、
五条。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所附的设备物资清单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995〕外经贸资发第389号)第
四条。
5.港澳船舶进出我省挖沙采石作业
依据: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关于港澳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沙采石作业点的审批权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87〕18号)第一条。
6.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
依据:外经贸部《
关于建立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资格证书年审制度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第860号)。
7.进出口企业更名等事项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各经济特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地方进出口企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第874号)。
8.进出口企业代码
依据:外经贸部《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第
一、
八条;外经贸部《
关于建立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核查制及编制全国纺织品生产企业代码的紧急通知》(〔1993〕外经贸管纺函字第388号)第
三、
四条。
9.外派劳务人员
依据: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外派劳务人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外经贸合发第818号)第七条。
10.发放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依据:《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外经贸部《
关于为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286号)第
一条。
11.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及其内销批准证的发放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第
十三、
十四条;外经贸部《
关于统一使用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证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第21号)第
一条。
12.外商投资企业年审
依据: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附件第
二、
四条。
13.进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及跟踪管理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
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外经贸管发第760号)第
三条。
14.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项目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国外经济合作企业利用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项目进一步扩大出口的通知》(〔1998〕外经贸合字第21号)第三条。
15.外派劳务人员劳务合格证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1996〕外经贸合发第101号)第四、二十六条;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地方外经贸委(厅、局)归口管理本地区对外承包经营劳务业务的主要职责〉的通知》(〔1995〕外经贸合发第265号)第五、六条。
16.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考核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修改、印发〈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第
六条。
二十四、省文化厅(4项)
1.文物复制单位资格
依据:1998年国家文物局《
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第
四条。
2.进口音像制品样带(片)提取单
依据:《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文化部、海关总署令1999年第17号)第
十六条;文化部、
海关总署《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1999〕28号)第
三条。
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依据:《
文物保护法》(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国家主席令第47号公布)第
七条第二款。
4.文物修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资格
依据:文化部《关于印发〈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字(86)第917号)第六条第(一)款。
二十五、省卫生厅(13项)
1.劳动卫生许可证
依据:《
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
五条。
2.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第
五、
七条。
3.放射工作人员证
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第
二十、
二十一条;《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52号)第
二条。
4.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
二、
四、
二十条。
5.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实验室资格
依据:卫生部《关于颁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疾控发〔1997〕第28号)第二条。
6.放射防护设施设计
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第
六条。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依据:《
母婴保健法》(国家主席令第33号)第
三十二条;《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号公告)第
五条。
8.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依据:《
母婴保健法》(国家主席令第33号)第
三十三条;《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号公告)第
六条。
9.医疗广告证明
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第
四、
十条。
10.食品广告证明
依据:《
食品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5号)第
四、
七、
八、
十一条。
11.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第
五、
七条;卫生部、
公安部《关于核发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的通知》(卫监发〔1997〕第41号)。
12.执业医师(中医类别)资格、注册发证
依据:《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1999年第4号)第
四十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1999年第5号)第
二、
六、
二十三条。
13.中医医疗广告
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工商局令1993年第16号)第
十条。
二十六、省地税局(15项)
1.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国务院令第82号)。
注:该税种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暂停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
2.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85号)第
七十四条。
3.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85号)第
七十五条。
4.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4〕财法字第3号)第
十四、
十五、
十九、
二十三、
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0号)第
二、
四、
五条。
5.跨地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23号)第
十六条;省地税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5〕054号)第二条。
6.核定应纳税额
依据:199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二十三条。
7.纳税人申请误征退税
依据:199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三十条。
8.纳税人申请听证
依据: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主席令第63号)第
四十二条。
9.纳税人申请行政赔偿
依据: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主席令第23号)第
十二条。
10.集体企业申请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第六条。
11.印制普通发票资格和《发票准印证》
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第
九条。
12.应纳税款延期申报
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第
十七条。
13.纳税人采用何种折合汇率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税收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4〕128号)第
一条。
14.领购发票
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第
十五至
十九条。
15.税务登记
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第
九、
十、
十一条。
二十七、省环保局(8项)
1.车辆噪声监测机构资质认证
依据:1998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检查
依据:1994年《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一条。
3.伴有辐射的项目、设施和活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第
二十六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第
六、
七、
十一、
十四、
二十六条。
4.省生态示范村(镇、农场)
依据:国家环保局《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1997〕758号)第
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