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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及各部门审批核准事项清理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省政府《关于颁布〈粤港澳流动渔民雇用境内渔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1995〕40号)第九、十条。
  15.省农业技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依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组建广东省农业科技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粤职改字〔1991〕39号)。
  16.省乡镇企业内审人员申领《审计证》
  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乡镇企业〈审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1992)农(审)函字第6号)第六条及其附件一的第五条。
  十八、省外经贸厅(24项)
  1.企业申请中央出口商品中央贴息
  依据:外经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口商品贴息办法〉的通知》(〔1998〕外经贸计财发第752号)第二条。
  2.省属及中央驻穗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稽核
  依据:国家税务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国税发〔1991〕003号)第二条第(六)款;外经贸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出口退税专职办税员和稽核员问题的补充通知》(〔1991〕外经贸财发第239号)第二条。
  3.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使用〈进出口经营资格及变更事项申请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20号)。
  4.出境办展单位资格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关于出国(境)举办招商和办展等经贸活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外经贸政发第481号)第十二条
  5.赋予私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令1998年第1号)第五条
  6.企业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进口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外经贸部令1999年第4号)第十条第(二)款;外经贸部《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管理的通知》(〔1988〕外经贸管发第377号)第三条;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通知》(〔1997〕外经贸资三函字第197号)第三条
  7.企业在未建交国家和敏感、热点的国家或地区设立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7〕外经贸政发第230号)第五条
  8.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998〕外经贸运发第20号)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9.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设立、变更、中止及终止(包括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中止和终止,技术引进合同、承包经营合同、设立分支机构等)
  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正)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第八、四十六、一百零一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第五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第6号)第十一四十八条;《外资企业法》(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第十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2月12日外经贸部发布)第十八条;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的通知》((90)外经贸法字第22号)第六条
  10.二类口岸(装卸点、起运点)开设、关闭、迁建或调整
  依据:省政府《批转〈广东省进出口货物起运点、装卸点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1982〕48号)第三条第(二)款;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1985〕152号)第五条第(二)款。
  11.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有偿使用项目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6〕外经贸计财发第814号)第十一条。
  12.外经贸系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依据:外经贸部《外经贸系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1993〕外经贸技发第435号)第三、十、十六条。
  13.援外合资合作项目考察和基金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加强对我国企业考察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管理的通知》(〔1998〕外经贸援函字第531号)第一条;外经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999〕外经贸计财发第141号)第九条
  14.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第一条
  15.申请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令1995年第5号)第九条
  16.参加招标企业资格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998〕外经贸管发第974号)第十条。
  17.科技兴贸业务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编制2000年外经贸部科技兴贸项目计划的通知》(〔1999〕外经贸计三函字第77号)第二条。
  18.政府间多边、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122号)第十条;外经贸部《关于项目申请书提交办法的函》(〔1996〕外经贸国际函字第179号)第一点。
  19.配额和特定机电产品进口
  依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1号)第七条
  20.外省直通港澳货运车辆指标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省市商办港澳入境车辆牌证问题的复函》(国办函〔1988〕89号)第三条;省政府《关于加强直通港澳车辆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粤府〔1992〕125号)第一条;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港澳入出境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1989〕130号)第一条。
  21.粤港直通客车班次
  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直通港澳车辆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粤府〔1992〕125号)第一条;省政府《关于粤港直通客运车辆过境班次安排会谈问题的通知》(粤府函〔1999〕143号)。
  22.对台贸易和对台小额贸易公司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对台湾省贸易有关办法的通知》((88)外经贸台字第158号);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93〕外经贸台发第285号)第四条。
  23.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第四条第(一)点。
  24.在港澳设立新企业及增加常驻人员指标
  依据:省府办公厅《关于驻港澳企业和常驻人员审批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府办〔1994〕43号)第三条。
  十九、省文化厅(4项)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依据:《文物保护法》(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国家主席令第47号公布)第七条第二款。
  2.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第二条;《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6〕104号)第四条。
  3.文艺团体和个人出访各国及港、澳、台地区进行交流活动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全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厅字〔1993〕30号)第三条;《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文化部令第11号)第十四条
  4.考古发掘团体和考古发掘项目领队人员资格
  依据:《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国家文物局令第2号)第二十四条;1998年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第七条
  二十、省卫生厅(4项)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二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七二十九条
  2.消毒药剂、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证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2号)第四条
  3.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二十五条
  4.保健食品卫生许可
  依据:《保险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第五、六、七条。
  二十一、省地税局(3项)
  1.跨区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7号)第一条
  2.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第七条第三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85号)第七十三条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年限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85号)第四十条
  二十二、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6项)
  1.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套数或节目设置范围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三条
  2.广播电视传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条
  3.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二条
  4.电台、电视台开办节目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条
  5.广播电视台站年检年审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厅字〔1996〕37号)第六条;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对广播电视台(站)年检的规定〉的通知》(广发法字〔1996〕436号)第十六条
  6.广播电视转播台、发射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以及附加信道的使用频率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七十八条;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频率执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技字〔1994〕500号)第三条
  7.省级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七二十二条
  8.有线广播电视台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视频点播管理的通知》(内部传真电报〔1998〕324号)第二条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视频点播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社字〔1999〕488号)第三条
  9.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依据:《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国家广电总局通告第1号)第一条
  10.有线广播电视采用加解扰技术
  依据: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发布〈有线电视网络采用加解扰技术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技字〔1994〕374号)第一条。
  11.港、澳、台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
  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对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广发外字〔1999〕518号)第一条。
  12.用于电视台播放的境外电影、电视剧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九条
  13.举办国际性、全国性节目交流交易活动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四十五条
  14.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录像片)许可证
  依据:《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录像片)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5号)第十一条
  15.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审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2号)第一条
  16.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市)
  依据: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评选全国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先进县(市)的通知》(广发人字〔1997〕27号)第三条;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认真做好1999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先进县(市)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发人字〔1999〕172号)第三条。
  二十三、省体育局(10项)
  1.高级教练、一级教练任职条件
  依据: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第十八十九条;省人事厅、省体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人职〔1996〕4号)第四条第(二)项。
  2.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资格
  依据:《体育法》(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十一条;《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发〔1995〕14号)第四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993年国家体委令第19号)第十条
  3.申报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及荣誉裁判员资格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体竞字〔1999〕153号)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4.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技术等级
  依据:国家体委《关于颁发新修订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95〕体训竞综字85号)第五条。
  5.业余无线电台从业人员资格
  依据:国家体委《关于颁发〈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82(体军字134号)第十一、十三条。
  6.由我省承办的全国、国际(双边)比赛
  依据:省体委《关于下发〈广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体训〔2000〕16号)第五条。
  7.各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建立
  依据:国家体委、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学校办校暂行规定〉等文件的通知》(〔91〕体群字131号)第四、五条。
  8.全省电脑彩票业务管理授权
  依据:《1994-1995年度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办法》(国家体委令第20号);《广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3号)第七条;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确定广东省电脑彩票游戏规则的通知》(体彩字〔1999〕214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核准2000年体育彩票额度的通知》(体彩字〔2000〕034号)。
  9.全国体育先进县
  依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发〔1995〕14号)第三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通知》(国办发〔1996〕50号)第八条;国家体委、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的通知》(体群字〔1994〕204号)。
  10.全国“田径之乡”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田径之乡”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体田字〔1996〕146号)。
  二十四、省物价局(11项)
  1.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号公告)第十一十九条
  2.省生产、国家列管药品价格
  依据:国家计委《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计价管〔1996〕1590号)第九条国家计委《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计价管〔1997〕199号)第八条;国家物价局《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名录(1992年合订本)》(〔1992〕价工字541号)。
  3.省口岸进口药品价格
  依据:国家计委《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计价管〔1996〕1590号)第九条国家计委《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计价管〔1997〕199号)第八条;国家物价局《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名录(1992年合订本)》(〔1992〕价工字541号)。
  4.协议出让土地最低标准
  依据:《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6号)第九条
  5.土地基准地价(广州、深圳市除外)
  依据:《广东省地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6号)第四至九条。
  6.粮食定购价、余粮保护价
  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粤府〔1998〕38号)第三条第(九)项;省政府《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1998〕108号)第四、五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8号)第二条第(二)、(三)项。
  7.农电提成标准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电价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农村用电和电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94〕40号)之二《广东省农村用电和电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农电综合管理费标准
  依据:《电力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第三十八四十四十四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电价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农村用电和电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94〕40号)之二《广东省农村用电和电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9.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
  依据:省政府《关于组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批复》(粤府函〔1998〕424号)第三条。
  10.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等三个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计〔1997〕5号)附件一《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六条,附件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六条,附件三《广东省职业中学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六条;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附件四《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六条
  11.地方邮电资费(包括电话资费、地方性电信附加费、电信延伸服务费、入网初装费标准、电信新业务收费标准、邮政延伸服务费等)
  依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1996〕63号)第四条;省物价局、邮电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电话初装费管理办法(暂行)〉和〈本地电话网资费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粤价〔1997〕57号)“按语”第二条;省物价局、邮电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无线寻呼业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1997〕157号)第五条;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项目(第一批)的通告》(粤价〔1997〕315号)第一部分第(二)类第1-8项。
  二十五、省工商局(2项)
  1.省属广告经营资格登记
  依据:《广告法》(国家主席令第34号)第二十六条
  2.省属单位及跨市发布的印刷品广告登记
  依据:《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68号)第八条
  二十六、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21项)
  1.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家版权局令1991年第1号)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五十四条
  2.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第十一条
  3.图书出版社年检重新登记
  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实行〈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试行)的通知》(新出图〔1994〕610号)第一条。
  4.书号总量
  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对书号使用总量进行宏观控制的通知》(新出图〔1994〕387号);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书号使用总量宏观调控的通知》(新出图〔1998〕1377号)第一条。
  5.创办正式报纸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第十一条;新闻出版署《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新出报字第1534号)第十一条
  6.创办正式期刊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第十一条;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88)新出期字第1359号)第十条。
  7.报纸、期刊年度核验、重新登记、注销刊号
  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年度核验和重新登记的通知》(新出报刊〔1999〕216号)第三条新闻出版署《关于期刊核验及重新登记的通知》(新出报刊〔1999〕242号)第四条
  8.音像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
  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5号)第九条、《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第十一条;《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署令第3号)第八条
  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
  依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十八二十三二十四条
  10.申请蚀刻激光数码储存来源识别码(SID码)。
  依据:新闻出版署、文化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实施激光数码储存来源识别码(SID码)的通知》(新出联〔1995〕15号)第四、六条。
  11.更新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生产设备
  依据:《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署令第4号)第九条
  12.电子出版物总批发单位设立
  依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六十三条
  13.国际性、全国性电子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
  依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七十三条
  14.引进出版电子出版物
  依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
  15.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境外加工
  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对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光盘管理的通知》(新出音〔1998〕560号)第二条
  16.书报刊总发行单位、进出口单位的设立及经营许可证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第三十五条;《广东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1998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7号公告)第九条
  17.全国性书报刊展销活动和进口出版物展销活动
  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关于举办国内图书展销活动的管理规定的通知〉》(新出发〔1999〕1278号)第二十九条;《广东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1998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7号公告)第十一条
  18.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印刷企业(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等三类印刷企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2号)第十三十四条;《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第九条;《广东省书报刊印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号)第四条
  19.三资印刷企业变更主要登记事项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2号)第十六条;《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第十一条;《广东省书报刊印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号)第四条
  20.设立书刊印刷国家级定点企业
  依据:《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第十九条;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加强书报刊印刷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9)新出技字第1379号)第三条;《广东省书报刊印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号)第五条
  21.赴境外印刷的印件
  依据:《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第十四条新闻出版署《关于办理去港澳印刷审批手续的通知》(新出印字〔1987〕1003号)第一条;《广东省书报刊印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号)第六条
  二十七、省林业局(8项)
  1.各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十六条;《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号公告)第十一条
  2.外国人申请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第三十一条
  3.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
  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第十二十三条
  4.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
  依据:林业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林护〔1985〕273号)第十一条
  5.申请进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函〔1992〕13号)第三十条;《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条
  6.申请采集、收购、经营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第十六十七二十二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函〔1992〕13号)第十二条;《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
  7.外商投资造林,使用林地面积、年限、森林经营方案
  依据:《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号)第十一十八条
  8.变更省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号公告)第六条
  二十八、省海洋与渔业局(17项)
  1.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
  依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发布〈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无管〔1996〕13号)第十、十一条。
  2.上报三级以上渔港的认定
  依据:《广东省渔港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6号公告)第四条
  3.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含特许证)
  依据:《渔业法》(国家主席令第34号)第十六条;《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1989年第1号令发布,1997年第39号令修正)第八条
  4.渔船修造厂认可证书
  依据:农业部《关于颁发〈农业部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的通知》(农渔检〔1994〕2号)第五条。
  5.渔船设计资格认可证书
  依据:农业部《关于渔船设计单位实行渔船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制度的通知》((1993)农(渔检)字第2号)附件《农业部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6.远洋渔业企业资格
  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农渔发〔1998〕5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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