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低。从婚育新风、生育政策、奖罚规定、生殖健康知识等方面,采取问卷的方法,对100个村的1000多名妇女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普遍反映,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知之甚少。虽然多数村都建立了人口学校,但村级的人口学校绝大多数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5、流动人口管理依然薄弱。调查显示,100个村中有流动人口3152人,其中持有婚育证明的1387人,持证率为44%。持证率低于30%的有4个地市;西安市26.9%,延安市26.2%,商洛地区22.2%,榆林市13%。有不少地方没有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和流入、流出人员档案,状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表现出畏难情绪。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全省在基本实现“三为主”后,普遍产生了松一口气的思想,一些地方的工作明显有所放松。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和巩固低生育水平的艰巨性缺乏足够认识,对巩固、提高、发展“三为主”成果,创建综合服务县仍停留在开会布置和一般号召上,缺乏扎实有效的措施。有一些领导同志满足于听汇报,往往轻信报表,过高估计工作成绩,总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搞得差不多了,盲目乐观,满足现状,自觉不自觉地减弱了工作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后进村,缺乏具体帮助,分类指导没有落实到村一级。
二是基层干部缺乏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调查,个别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依靠行政命令,靠乡上派人搞突击,工作方法简单,法制观念淡漠,优质服务意识差。还有一些村、组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怕得罪人,怕某些人报复,不敢大胆抓计划生育工作,加上一些地方的报酬得不到真正落实,也影响了村、组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基层工作薄弱,基础不稳。调查中发现,基层工作不落实带有普遍性。从形式上看,乡、村都建立了计生行政、服务、协会组织,并建立了制度,落实了责任,但有不少地方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被调查的100个村中,存在计划外生育问题的28个村,占28%。不少乡、村的计生组织基本流于形式,乡计生专干不专,管理工作薄弱,优质服务跟不上,业务知识缺乏,对村、组指导不力。有的村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对统计表、册概念不清,平时工作无人过问。在农村,村、组干部不会干、不愿干计划生育工作的问题仍相当突出。
通过调查分析,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人口警钟,使我们看到,我省人口形势仍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任何政策上的偏差、工作上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回升。对此,各级政府和计生部门必须有清醒认识,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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