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原子印章业、拆车业、典当业外,其它特种行业由旗县(市、区)公安局直接审批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十六、改进治安管理方式
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改进对旅店业、娱乐场所检查管理的方式方法,不干扰公民正常的学习、生产经营、生活秩序。
十七、扩大国产新车免检范围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微型汽车厂的44种车型的新车,在办理牌证时,免予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十八、为外埠车辆提供宽松的交通环境
对外埠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的一般交通违章行为只纠正,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地方性交通管理规定,不适用外埠车辆。外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及时处理,缩短责任认定、调解、处理时间。
十九、主动提供车辆、驾驶员注册登记和检审验服务
大中型企业和承建自治区重点工程的单位一次购置10台以上机动车,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时,一律上门办理。上述企业和单位的机动车和驾驶员年度检审,也实行上门服务,集中检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区在外地施工作业的单位如有10台以上机动车不能回本地参加年度检审验,可赴外地检审验或委托当地车管部门代为检审验。在我区的外埠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注册地车辆管理机关委托代办检审验的,给予优先服务。
二十、下放部分车辆管理审批权
将“五小车辆”(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轻便摩托车、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除外)发牌发证权,下放至旗县市公安交警大队;机动车更换同类型发动机或汽油发动机更换柴油发动机、车辆改变车身颜色审批权,下放至盟市公安交警支队;载运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由旗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代签发。
二十一、推行交通事故公开处理
改革事故处理程序,公开认定责任,公平调解赔偿。对责任明确、具有赔偿能力或有效担保的当事人,不扣留肇事车辆。
二十二、放宽考取驾驶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