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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1996年,国务院将新疆北天山中段地区(乌鲁木齐至奎屯)、南天山东段地区(库尔勒至库车)、南天山西段地区(巴楚至喀什)三个地区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乌鲁木齐市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
  近几年来,自治区确定的地震危险区有:精河--石河子南地区、乌恰--喀什地区、乌什--拜城地区。
  据专家对中国大陆震情的基本形势预测,从1988年开始,20世纪末的第五个地震活跃期将持续到21世纪初的前几年。纵观全国,地震趋势的发展变化和地震活动都具有明显的分区特征。新疆作为中国大陆地震活动和主体地区之一,从1985年乌恰7.4级地震发生之后,地震活动一直保持着很强的趋势,特别是97年以来,伽师地区已陆续发生10次6级以上强震群,充分表明,我区的地震活动仍然保持较高的水平。对今后地震活动趋势的判断分析认为,今后20年内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潜在危险,地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三)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及法规建设
  初步建立了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和中央与地方防震减灾双重计划体制及相应的投资体制。明确了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在减轻地震灾害中的职责。全区各地州、县(市)都设立了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地震应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防震减灾法规工作取得进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布了《自治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正在制定《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同时,开始建立执法监督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和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有所提高。
  (四)地震监测预报及科学研究
  防震减灾技术系统的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了由测震、区域遥测、前兆、强震规测等技术手段组成的布局比较合理的全疆监测台网和通讯系统。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资料的累积以及地震事件的实践,通过地震科学的研究和攻关,地震预报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一定的减灾实效和好的社会效果。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防震减灾基础工作还很薄弱,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满足政府及人们对防震减灾事业的愿望。主要表现在:一是地震监测技术系统薄弱,现有的40多个地震台站和300多台套仪器设备大都建于七十年代初期,仪器设备老化,技术系统日趋落后,不能完全保证地震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地震台网密度低,布局不尽合理,覆盖能力有限,存在很多空白点,造成地震监测数据不完整。二是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应急指挥机构虽已建立,但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设施和配置必要的技术设备。同时,地震台网信息传送、数据处理等系统技术落后,现代化程度低,没能形成一个现代化信息网络,难以做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快速了解掌握震情和灾情,不能及时为自治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三是地震发生后的快速应急救援能力严重不足,抢险救助队伍和必要的技术装备目前还是空白。四是防震减灾工作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防震减灾法规的执行;减灾措施的落实;政府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投入;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全民防灾意识的教育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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