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省各市地都要完善一所具备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规范化冶疗、护理、咨询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的医院,同时完成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专业知识培训。
2001年95%以上的医疗卫生人员要接受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的短期培训,95%的县(市、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能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2002年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监测和健康教育纳入社区卫生保健的服务网络。
(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各有关法规的执法监督和管理机制。力争达到:
2002年以法规或规章形式,明确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的责任以及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取缔非法采供血活动和非法性病诊疗活动,2002年建立起规范化的性病诊疗秩序。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总目标的如期完成
(一)强化政府职责,实施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措施和指标要求。卫生、宣传、教育、民政、公安和司法等有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具体行动计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落实规划所需经费,根据当地实际增加经费投入。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国际援助,拓宽投资渠道,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其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帮助,并开展护理、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活动。今年,省里将筹备成立防治性病艾滋病协调会议制度和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配合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相邻地区的发病特点,确定当地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优先干预措施。在尚未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率较低、高危人群数量较少的地区,要提高警惕,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抓紧专业人员培训及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性病患者与高危人群数量较多的地区,必须全方位开展工作,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防治措施要求。省级卫生防治机构要根据各地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增进群众防病意识。大众传播媒介入各宣传教育单位有义务承担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任务,特别是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应无偿提供宣传服务。
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结合本部门的宣教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对本系统职工和各类相关人员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