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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
 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政发〔2000〕105号 二000年七月一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以后省直部门的变动情况,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作了适当调整,并已经2000年6月27日省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2000年6月27日省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李嘉廷同志 领导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计划、财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兼任省行政学院院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牛绍尧同志 负责省政府的常务工作。分管工业、交通、流通(包括粮食流通)和企业改革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发展计划工作。
  兼任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省企业改革与脱困和职工解困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矿业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经济协作办公室。
  联系省民航局、电力局、邮电管理局、昆明铁路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等中央驻滇工交部门。
  梁公卿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方面的工作。
  兼任省学位委员会主任、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省院省校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分管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厅、文化厅、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省科协、文联、社科联和省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滇科研院所。
  黄炳生同志 负责农业、水利、林业、扶贫和乡镇企业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工作。
  兼任省绿化委员会主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省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组长、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农资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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