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
 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
 (2000年1月7日 陕政办发〔2000〕3号)


  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管理,规范营运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促进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是由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客运体系,其正常运行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便人民生活和解决社会再就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法营运车辆猖獗,非出租汽车专营牌照车辆参与营运,通勤车私自改变门徽参与营运,异地车辆跨地区经营,摩托车、三轮车等非法参与营运,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其偷税漏税行为也损害了国家利益;二是收费部门和收费项目繁多,营运车辆重复检审、重复办证,有的部门借办证之机搭车收费等,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三是有的城市对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公共汽车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线路设置重复,管理职责不明,交叉管理,地域分割;四是部分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档次低,车况、车容车貌较差,超载运行、超期服役、超速行驶较普遍,存在不安全隐患。营运不规范,乱窜线、乱停靠、乱收费,争抢客源、随意宰客;五是部分城市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后,监管不到位,有的经营者私下转让经营权,从中牟暴利。
  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秩序,影响城市的功能发挥和整体形象。因此,必须对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重点是城市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客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以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涡中心,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发挥国有公共客运交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形成以公共汽车、电车为主体,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格局;正确处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运作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体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