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把再就业作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根本出路来抓,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力争使今年再就业人数大于新增下岗职工人数。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把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结合起来,为下岗职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要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已有优惠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推广小额借款办法;认真落实鼓励发展社区服务的各项政策,拿出更多资金,组织失业下岗职工从事公益性劳动和社区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要进一步鼓励失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认真落实证照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和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不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造成政策棚架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结合就业和再就业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再就业的新政策、新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推进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要加快发展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将劳动力市场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资金,加快劳动力市场的“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就业服务网络,引导下岗职工和企业富余人员逐步通过劳动力市场直接实现再就业。同时,要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四)要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指导。要认真落实培训资金,资金投入要与培训规模和再就业率挂钩,增强培训和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同时,要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兼顾城乡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以切实减轻城镇就业压力,为城镇就业、再就业挤出更多的工作岗位。
五、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独立于企业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快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试点工作,按照积极主动、稳妥慎重、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做好制度的衔接和过渡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和步骤由各地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继续巩固两个确保作为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要实施重点监控。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