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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199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对退役士兵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知识、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退役士兵,要加强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确保他们过好党、团组织生活,更新择业观念,自觉服从政府的安排,并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文化和专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择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对农村退役士兵,要继续贯彻实施《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加大培养和开发使用力度。要选拔高素质的退役土兵作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后备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有计划地推荐他们担任基层干部。有条件的地区,要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积极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开展育才、荐才和用才一体化服务。
  (六)1999年冬季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均应于2000年7月底前结束。转业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7月底,8月1日起由地方接收转业士官的工作单位发放;由于接收工作单位原因致使城镇退役士兵未能按时上岗的,其工资由接收的工作单位从当地民政部门办妥分配手续的当月起,以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按月发给其生活费。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城镇退伍义务兵自报到期结束后的第二个月起,转业士官自部队停止供应起,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四、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
  退役土兵安置是关系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安置工作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安置本年度退役士兵,对推进军队的改革和建设。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退役土兵安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双拥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建立健全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深入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置工作的社会风尚。加强对安置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领导参谋,严格依法办事,廉洁从政,提高工作效率。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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