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个人、社会对不同层次教育的投资责任。政府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和承担普通高等教育的大部分经费。市、县级地方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师的工资支出和教育的公用经费。要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占培养成本的比例,实行“优质优价”,依托市场机制,扩大教育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进一步发挥“寒窗基金”资助特困生上大学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3.大力推进高、中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要用3年时间剥离高、中等学校后勤服务职能,逐步实现学校后勤设施建设与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将有限的教育经费集中用于学科建设和教学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服务设施,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
四、加强师资培养与培训,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14.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承担起素质教育的任务。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基础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为重点,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方案,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教师自我鼓励、自我发展的有效机制,使教师努力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改革培训模式,建立开放的教师培训网络,为教师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
15.巩固和发展师范教育调整成果,提高新师资的培养质量。逐步实现小学新师资学历层次专科化、初中新师资学历层次本科化目标。到2005年,初中、小学教师中具有本科、专科学历的分别达到45%和40%,高中阶段教育教师研究生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达到5%以上。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达到50%以上,其中获博士学位者平均达到10%以上。到2010年基本实现小学、初中教师培养本科化,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达到10%以上,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达到70%以上,其中获博士学位者达到15%以上。开放师范教育体系,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试办师范教育专业。师范教育要拓宽专业知识基础,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强化教师职业技能训练。
16.加快各类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启动“跨世纪园丁工程”,到2005年,重点培养5000名能够在全省中、初等教育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其中500人应在全国有一定影响;重点培养500名能够在全省高等教育中发挥带头和辐射作用的教师,其中100人成为教学、科研成绩卓著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到2010年使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大师、教学名师。省政府将设立专项基金,在高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并为其工作和生活创造优厚条件,吸引和资助优秀人才,带动我省高校学科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