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处理好均衡和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要加强对教师掌握和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能力的培训,提高现代化教学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6.充分发挥教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考试评价制度。小学取消百分制,建立综合评价制度;中学要改革束缚学生创造性和学习兴趣的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从2001年起,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试行“3+小综合”,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试。1999年入学的高中生不再进行一、二年级会考,毕业成绩用高三会考成绩代替,科目改为“3+综合”,并向社会开放,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2001年开始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试点。高考报名与毕业学校脱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试行“3+小综合”。
7.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立以“辽宁教育信息网”为中心的覆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开放式教育网络,规范中小学校园网类型,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形成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现代远程教育与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开发教育教学软件,组建教育软件开发基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培训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学人员,努力提高教育信息化程度与水平。
二、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8.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避免教育资源浪费和教学内容的重复,有利于解决学生择校问题,义务教育阶段要逐步实行九年一贯制,争取在10至15年内逐步形成科学合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体系。学制改革要因地制宜,搞好试点,局部推进,稳步实施。实行统一设校,分段,分址管理。农村要利用撤乡并镇的时机,合班并校,提高规模效益和办学质量。城镇通过合并、改制等途径,兼并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要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教材体系和教研体系。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各市自行确定。全省要集中力量尽快编写出高质量的九年一贯制教材,供各地选用。省及各市要从提高师资水平、培训校长入手,做好实施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的准备工作。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挖掘高中阶段学校的潜力,盘活存量,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试办综合高中。
9.理顺学制,规范校名,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名称统一规范为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将现有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统称为“职业中专”),学制以3年制为主。可选择少数省级以上重点普通中专进行试点,调整改建为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的职业技术学院。除少数与我省支柱产业联系密切或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普通中专继续由省举办外,其他省属中专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逐步下放到市。各市政府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整体规划、统筹配置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中占有适当比例,在保证教育质量前提下,通过联合、合并,提高校均规模和办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