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1日)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侨务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2000〕41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侨乡的优势,促进我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侨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侨务工作的重要性
我区是全国的重点侨乡之一,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和国内的归侨侨眷众多,他们拥有较雄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遍布世界各地的商业网络,这是我区对外开放的宝贵资源。充分发挥这支力量的作用,对进一步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加快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我区侨务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侨务思想,立足于广西籍海外侨众,面向全国海外侨胞,努力开展各项侨务活动,争取更多的华侨华人到广西观光旅游,考察投资,开展各种商贸、科技活动,促进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
侨务工作要围绕我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开拓国际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为我区利用外资项目引荐华侨华人前来投资合作服务。要利用华侨华人的商业网络,开拓国际市场,把我区的产品打到国外去。帮助区内企业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合作兴办企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侨务与办事、外经贸、对外开放、旅游、对台等工作的协调,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引资工作;要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认真做好以侨引资,以游引资,以胞引资,以侨引游的文章,争取更多的侨商、外商入桂投资,旅游观光;要加强对“兴国利侨”、“兴桂利侨”活动的指导,支持侨务部门并发挥其维护侨商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为侨资企业搞好服务,不断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要掌握了解华裔科学家和留学人员从事高科技研究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有重点地引进、消化和创新,为加快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为“科技兴桂”战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