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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

  (三)最佳展团、优秀展团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是以展团为单位,每个参展地市为一个展团,对各展团的组织工作、展销成效、参展人员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
  1.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各展团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措施是否得力,各项筹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人员分工、职责是否明确;参展单位是否积极,展位布置是否美观和谐,展出形式(包括资料、广告宣传)是否生动活泼,展销期间展团是否服从组委会的工作安排。
  2.展销成效。主要包括各展团展出的农产品品种是否丰富,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充足,产品质量如何;加工产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现场销售量多少,展销期间签订合同情况及过后兑现情况;展团整体展销效果如何,受顾客欢迎程度,各方面反映如何。
  3.参展人员表现。主要包括各展团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尽职尽责,完成任务情况如何;展销人员精神是否饱满,工作是否热情,是否做到文明礼貌,是否坚持按时上下班;展团全体参展人员能否听从指挥,是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广西形象。
  四、评比程序
  (一)展销订货会结束时,各展团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并推荐3-5名先进个人。
  (二)组委会办公室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提供给评比委员会。邀请到会的记者代表和当地有关人士代表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填写好广西农产品展销订货会综合评价表(见表1)和广西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最受欢迎的产品评选表(见表2),交评比委员会秘书长。
  (三)各评委根据各展团实际情况和评比内容填写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各展团成果评分表(见表3,订单兑现情况暂不打分),交评比委员会秘书长。
  (四)评比委员会秘书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五)评比委员会根据统计结果,对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排出最受欢迎产品的名次,以及各展团成果评分的名次,综合考虑各展团订单兑现情况后,评定各展团的名次和先进个人名单。
  (六)评比委员会将评比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选送最受欢迎产品的单位、获奖展团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
  (一)表彰奖励最受欢迎的30个产品的选送单位。
  (二)最佳展团名额为5个,其余展团为优秀展团;先进个人的名额,每个最佳展团为5名,每个优秀展团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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