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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
 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163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
         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拓展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努力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区外市场的占有份额,确保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自治区将组织各地、市、县赴区外一些大城市举办农产品展销订货会。为提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的质量,使展销订货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内容
  (一)对整个农产品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选出最受欢迎的产品。
  (三)评选出最佳展团、优秀展团和先进个人。
  二、评比机构
  成立自治区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评比、表彰等工作。评比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肇晋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厅长林灿、副厅长吕志辉担任,秘书长由展销订货会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会由各展团团长、展销订货会组委会主要成员担任,同时,邀请到会的记者代表和当地有关人士代表参加。
  三、评比条件
  (一)对农产品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组委会工作是否得力,组织工作是否做到有条不紊,参展人员表现如何;新闻发布会、开幕式、签约仪式等活动是否成功;媒体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得到保障;展馆、展厅布置是否美观、大方、和谐;产品质量、数量如何、是否受到欢迎;签订合同是否踊跃,举办展销订货会在当地产生的效果如何,是否成功。
  (二)最受欢迎产品的条件:产品质量及包装质量都较好,产品数量充足,群众购买踊跃,销售最大,订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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