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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中对娱乐服务场所实行重新审核登记若干问题意[失效]

  二、重新审核重新登记的范围
  (一)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
  (二)电子游戏机、游艺机娱乐场所。
  (三)录像放映场所。
  (四)桑拿洗浴按摩、宾馆饭店、美容美发、酒吧、茶座、网吧等服务场所。
  三、娱乐服务场所重新审核的条件
  (一)歌舞娱乐场所
  1.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重新审核的条件:
  (1)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在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2)歌舞娱乐场所的灯光、音响必须符合标准:舞厅亮度不低于4勒克司,歌厅、卡拉OK厅不低于6勒克司,包厢亮度不得低于3勒克司,场内噪音要在96分贝以下。
  (3)歌舞娱乐场所中歌厅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舞厅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卡拉OK厅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设包厢的卡拉OK厅总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包厢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
  (4)歌舞娱乐场所接待顾客的定员标准面积为:交谊舞厅舞池每两人平均不得低于1.5平方米;迪斯科舞厅跳舞区平均每人不得少于0.7平方米。
  (5)国家禁止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6)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单位不得涂改、转借、出租《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
  (7)歌舞娱乐场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禁止内容反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封建迷信、残忍暴力、色情、淫秽等内容的节目。如有过上述违法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不予重新审核。
  (8)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必须是依法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经依法批准进口的,并且须经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不接受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重新审核。
  (9)歌舞娱乐场所在1999年重新审核以来,曾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议论较大且现在没有明显改正的,不予重新审核。
  2.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重新审核的条件:
  (1)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各项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卡拉OK厅的包厢应在离地面1.2米至1.6米之间设置能展视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并不得有内锁装置,禁止设置封闭式套间或挂帘。
  (3)播放的音像制品应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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