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的意见
(琼府〔2000〕6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国内外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瓜果菜是我省农业的支柱产业,为推动我省无公害瓜果菜的发展,增创品牌新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
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海南省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无公害瓜果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围绕生态省建设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使热带农产品在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品质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1999年全省瓜菜、热带水果总量分别达到301.57万吨、71.06万吨,出岛量分别达到140.2万吨、42.5万吨,瓜果菜产业已成为农业的重要支柱和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然而,在瓜果菜迅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地区为片面追求产量,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化学物质,甚至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造成瓜果菜自身污染;部分地区将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废渣等废弃物直接排放农田、河流,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农业环境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监测、检测体系建设滞后,无公害管理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省热带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影响。海南农产品主要市场在岛外,适应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需求,打出“无公害”品牌,是我省瓜果菜产业发展升级的关键,也是热带高效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尽快建立无公害瓜果菜生产的评价体系和认定制定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海南无公害瓜果菜生产技术规程》、《海南无公害瓜果菜质量标准》、《海南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等系列标准,并依照上述标准对瓜果菜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每年对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瓜果菜生产基地进行评审,凡符合标准的生产基地及其产品,发给“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证书和“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证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凭其证书直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对已获得无公害证书的生产基地或产品,要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称号,收回证书和专用标志。
三、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量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