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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旅游车证”和“节假日旅游车证”的汽车,无“旅游车司机上岗证”的司机,不得接待旅游团队。
  (七)规范对旅游定点购物商店的管理。旅游定点购物商店的各种商品要质价相符、明码标价,严禁直接给导游、司机个人回扣。对违规的购物商店,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视其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严格控制旅游购物点的数量,海口市、三亚市一般不超过5个,其他各市县一般不超过2个(景区景点内的除外)。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定点购物商店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旅游购物点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定点资格。
  鼓励在我省建立实行电脑联网管理、服务规范、标准统一、旅游者购物放心的旅游购物连锁店。
  (八)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省旅游局要按国家旅游局要求,组织对全省各景区景点进行等级评定。根据各景区景点的等级合理确定门票价格。所有景区景点必须在其入口处或售票处的醒目位置悬挂物价部门监制的收费告示牌,将收费项目、标准、执收办法、优惠条件、优惠比例等向游客公开。
  鼓励景区景点建立自己的讲解员队伍。
  (九)完善海南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在机场、码头、车站、主要旅游城市的公共场所设立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点,收集整理有关海南旅游的最新信息并予发布,为游客提供方便。组织编印《海南旅游指南》,将游客的权益、旅游信息、海南旅游投诉电话等告知游客。《海南旅游指南》在飞往海南的班机及省内三星级以上的酒店摆放,供游客取用。各旅游咨询服务点和我省主要旅游网站建立联系,形成海南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网络。
  (十)完善和加强海南省旅游投诉中心。在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成立海南省旅游稽查大队和海南省旅游投诉中心,并与全省公安、工商、物价、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事宜。来海南旅游的每个团队都要有游客推选的“海南旅游服务特邀监督员”。在机场、码头、车站、班机、客轮、旅游车辆上和其他公共场所,以多种形式标明我省统一的旅游投诉热线电话(8008768188)和使用方法。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要及时、有效地处理旅游投诉案件,查处群众举报的旅游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对全省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海南省旅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全力推进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严格实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积极推行旅游从业人员等级培训考试,促进行业服务向高层次发展。建立旅游从业人员淘汰机制,对严重违规、屡教不改的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对多次培训不合格的人员要换岗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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