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
等部门全省音像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0〕80号 2000年9月1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省音像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音像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0年九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加大音像市场治理整顿力度,规范音像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我省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音像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文化部《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音像市场中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过多、过滥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音像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音像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治理整顿,使我省音像市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经营有序的局面。主要任务:1.严厉打击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淫秽、政治反动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净化音像市场。2.打击经济盗版的不法行为。使盗版音像制品在市场上基本绝迹,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3.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4.压缩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全省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不超过3家。石家庄市取缔2家;唐山市取缔玉田县鸦鸿桥“京联音像城”;邯郸市取缔康德超市中的音像经营单位。5.压缩整顿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全省总批发单位不超过3家,各设区市批发单位不超过2家。6.压缩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和放映单位,使其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