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省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实习贯彻这部重要的法律,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立法法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方、本部门的宣传贯彻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在适当时候举办学习立法法的培训班,对全省政论法制机构的负责同志进行立法法的培训,切实抓好全省政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立法法的工作。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把
立法法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
立法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面贯彻实施
立法法,切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立法法在总结过去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规范了立法权限制度、立法程序制度和立法监督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就必须准确把握
立法法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实施
立法法,并以
立法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努力使我省政府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贯彻
立法法必须严格遵循立法原则,
立法法对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立法必须遵循
宪法的基本原则;立法应当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些原则,并以此指导我省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政府立法工作中,要把遵循
宪法的基本原则放在首位,使我省政府立法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相统一,把保障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所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立法重点,使政府立法进程同我省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要从全省大局出发,坚决克服不适当强化部门利益的现象,做到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使立法草案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起草过程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注意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还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又要符合当前的实际。要通过立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体现政府机构改革精神,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做到政企政事分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以方便基层、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