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优先扶持市场前景好、产品有销路、起点高、规模大的企业,对受到流动资金等方面制约的小麦加工企业,通过补充流动资金等措施,盘活资产存量,使其提高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依据上述原则,经过对全省近千家企业的产品、技术、经营、管理、银行信誉、资产、市场占有及覆盖、分布等各方面比较优势及存在主要问题的认真研究和对比分析,从各市地、各部门上报的300多个企业中择优筛选确定40家重点扶持企业(详见附表)。这些企业现有加工转化小麦能力共28.64亿公斤,加大技改投入,需投资总额176391万元,其中需金融部门贷款7211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年新增小麦加工转化能力47.92亿公斤,年新增销售收入917075万元,利润62259万元,税金28537万元,出口创汇1485万美元。
五、重点扶持小麦加工转化企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
1、进行小麦加工转化是我省工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省定重点扶持小麦加工转化企业的技术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省科技开发专项资金以及其它可利用的专项资金都要视同省重点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积极支持。
2、金融部门对确定的省重点扶持小麦加工转化企业,要给予积极支持,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贷款资金和所需流动资金。
(二)税收优惠
认真落实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扶持小麦加工转化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含10%)以上,其当年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49号)。从1999年7月1日起,对企业为提高小麦加工转化能力,利用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中的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允许收购自用粮
对列入省重点扶持的小麦加工转化企业,需要与农民签订自用粮包括优质粮产销合同,但目前尚未获得《自用粮收购许可证》的,在企业提出申请后由省工商局予以办理《自用粮收购许可证》。
(四)对列入省重点扶持的小麦加工转化企业,其新产品新技术研究项目,优先列入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扶持小麦加工转化企业每年用于科研方面的投入,不应低于当年销售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