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改革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的意见
(湘发〔2000〕21号 2000年8月27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现就改革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财政预算职能,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强化预算约束,改进支出管理办法,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生财、聚财、用财的良性循环,保障政权机关正常运转,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完善,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推行部门预算,预算从基层编起,按部门汇总编制,由财政编制到部门(一级预算会计单位),落实到项目。早编细编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建立新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调整财政内部机构设置,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各环节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努力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积极运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实现财政管理中的政务公开。
--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程序,实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加强财政资金和帐户管理,确保财政安全稳健运行。
二、改革内容
(一)改革预算编制形式,推行部门预算
预算编制以部门预算作为基本组织形式,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凡是直接与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均作为预算部门,财政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预算要从基层编起,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基层会计单位的收支预算建议计划,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建立计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由财政审核汇总,报经政府讨论通过后,提交人代会审议批准。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政府预算及时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各部门依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