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律师为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1997年12月8日 皖司通〔1997〕081号)
各行署、市、县司法局、体改委:
当前,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多种形式的企业改革正在我省展开,各地律师正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地为企业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依法保障企业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律师为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当前所进行的企业改革,就是通过建立新的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现这个基本要求,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这就需要向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参与企业改革工作,需要他们提供方方面面的法律服务。实践也证明,律师在企业改革诸多环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提供的法律服务对于依法规范企业改革行为,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关系,从而保证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为律师全面参与企业改革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各级企业改革领导工作机构要重视和发挥律师参与企业改革有关工作的作用。已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及其前后要聘请律师参与,改制后应当续聘;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改制企业也要积极聘请律师参加改制,并注意根据需要,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各级体改部门和改制企业要尊重律师的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律师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和改制企业联系,积极地宣传律师的作用,宣传有关改革的政策和法律,以争取对律师工作支持。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律师的各种执业手段,如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代为起草和审查各种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努力为企业改革工作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三、律师参与企业改革工作,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企业改革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在一些重要环节上,律师要尽力参与,为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企业改革的具体形式、操作程序和各地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律师应重点在以下几个环节上提供法律服务:
(一)为当地的企业改革领导机构的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各地在组织企业改革工作时,都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律师的职责就是从法律角度为制定和出台这些文件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要注意把握这些政策文件的合法性,以及是否与上级的政策精神有明显的抵触,保证企业改革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