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粤府办〔2000〕8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61号)第
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
二条
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10%调整为12%,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