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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经委关于对长期严重亏损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破的意见的通知

  (七)对关、停、并、转、破企业的有关财务、税收、金融、国有资产、劳动工资等问题,除本意见已做出明确规定外,其余均按《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经委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吉政发〔1991〕37号)办理。
  三、实施关、停、并、转、破的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提高对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目的、意义的认识。不下决心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企业就搞不活,我省经济就没有活力。企业只能生不能死,这不是社会主义的固有特征。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企业必须面对市场,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各级政府必须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对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有个正确的认识。这项工作既是一项积极的经济措施。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工作责任制。政府要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计经委、体改委、财政、税务、银行、劳动、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监察、法院、企业干部管理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证关、停、并、转、破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条件”对照,于五月底以前拿出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方案,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关、停、并、转、破企业名单,并认真组织落实,使这项工作能够有计划、按步骤、分期分批实施。省里已确定对大安造纸厂等20户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文件已发,各地正在落实,省政府要求要加快进度。此外、省政府拟在五月底再对10户左右企业提出实行关闭或破产的意见。同时提出对制糖、制酒以及其他行业的严重亏损大户进行关、停、关、转的意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要持积极慎重态度,要坚持“少关停,多并转”的原则。
  (三)搞好检查,狠抓落实。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是今年全省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必须有个大的突破。对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破的工作要抓紧、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狠抓落实。省政府要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行跟踪调度考核。各级监察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日程,进行监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里也要派专人下去了解动态、调查研究,积累经验,完善有关政策。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宣传工作,发挥新闻舆论导向的作用,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人们对这方面工作的理解和心理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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