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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转省体改委、粮食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关于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3、改革粮食财务收支统算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平价粮食商业的亏损补贴由省对下逐级单独拨补,取消利润企业抵亏基数。盈利企业实行利改税,所得税、调节税按规定直接上缴省级金库。
  4、重新核定平价粮食商业亏损补贴。各项补贴标准要按经营费用加合理利润来核定改变以前用总额核定定额的老办法。通过合理补贴,使企业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能取得合理利润。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的亏损,财政不再给予补贴。对企业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关系,实行专业化管理。
  5、费用开支实行分级管理。凡企业自主的费用开支,全部由企业承担,不自主的费用,由省、地、县分级管理。
  针对试点市县工、农两行粮食信贷业务交叉问题,九个试点单位采取两种形式进行试点。第一种形式是以一行开户为主,另一行保留贷款余额。即吉林市粮油购销公司(包括郊区)贷存款在工商行开户,保留农业银行贷款余额,保留户头,所属五个县(市)粮油购销公司贷存款在农行开户,保留工商行贷款余额,保留户头。第二种形式是公主岭市和前郭、东辽县的粮油购销公司同时在工、农两行分别开户。各市县以一九九0年末基层企业开户为准,凡是在农行开户的,由市、县粮油购销公司统一在农行办理信贷业务;在工商行开户的,由市县粮油购销公司统一在工商行办理信贷业务。基层企业相应取消在当地银行的贷款户,只设存款户。
  三、改革试点中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体改委牵头、粮食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局和计经委参加组成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日常工作由省体改委流通处负责。各试点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本地改革的试点工作。各有关方面要积极给予支持,密切配合,促使改革试点达到预期目的。有关银行信贷配套改革问题,由三家银行另行发文。
  (二)组建机构。购销公司为市县粮食局领导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各试点市县要在一九九一年四月底前完成公司机构的组建工作。人员一律从粮食系统内部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不准从外系统调入。
  (三)认真测算指标。指标的具体测算方法是:以试点市县一九九0年经营平价粮油实际开支为基础,剔除省间、地区间、县间运费及调拨经营费收支和不合理开支部分,考虑一九九一年新的增减因素和当地工商企业平均利润率,求出亏损补贴指标。试点市县的粮食、财政和购销公司依据这一补贴指标,分环节测算出基层粮库的代理费标准。全部测算工作要在五月中旬结束。
  (四)有关商品流转和会计核算办法的实施细则,由省财、粮两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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