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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涉农部门要加强产销衔接、种养加衔接和信息传输等全程服务。各县(市)都要从实际出发,组建经济实体型农工商、牧工商公司,以公司为龙头,带乡连户,进入流通。县(市)、乡(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站、所兴办的经济实体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全省基层科技兴农服务人员要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
  深入扎实地开展农业科技效益年活动。各级政府和涉农部要加强领导,层层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全面完成 省政府提出的农业科技效益年的10件大事。要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广泛开展依靠科技上单产、上质量、降成本、增效益的综合竞赛活动,定期检查,年末总结表彰。新闻单位要开办农业科技效益年活动专题节目或栏目,加强宣传。
  采取强硬措施紧决减轻企业负担和农民负担。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三乱”工作,从严审批权限和执行程序,不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办班;不得强行向企业摊销书籍、报刊、资料;不许与企业无关的学会、协会发展企业会员、收取会费;严禁开展各种不讲实效、劳民伤财的“达标”、“竞赛”活动。各级监察和治理“三乱”办公室,要同计经委、财政、物价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屡禁不止,边整边犯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惩处。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的《决定》和国务院颁发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开展“五清三整顿”工作,凡与《决定》、《条例》不符的要坚决纠正。人事部门要抓紧整顿乡镇各类机构,各县(市)要坚决压缩村社干部人员和补贴标准。对超编的、用提留统筹罚没款开支的站、办、所、校人员一律辞退。统筹提留款由乡农经站一本帐统收统支,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严禁任何部门擅自搞专项统筹。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性收费,要谁受益谁交费,不准平摊、预收。从今年起,每年上半年向农民公布本年的全部负担和用途,不得追加。今后凡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统由各级政府农业部门提出意见,按国家规定报政府审批。对那些置法纪于不顾,任意加重农民负担的,要对当地领导采取组织措施,视情节予以政纪处分,直至就地免职。
  二、加大改革力度
  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省体改委要继续抓好50户国营大中型企业“放开经营、转换机制”的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必须按照“四自一独”的目标,抓好人事、工资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改革措施到位。6月末要对试点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底前把省级试点单位扩大到100户以上。新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一律实行新的经营机制,借鉴“三资”企业办法管理。现有国营企业扩建、改建项目所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一厂两制”,按新的管理体制和办法管理。
  积极稳妥地进行股份制试点。省体改委要选择几户具备条件的国营大中型企业进行法人持股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试点。各地区也要选择两户企业进行试验。在集体企业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新建的集体企业要直接实行股份制。乡镇企业、区街工业、民办企业都要积极实行股份制。省体改委6月份要拿出实行股份制的章程和扩大试点的意见,下半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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