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委关于
加快全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1992年6月7日 吉政办发〔1992〕1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前扶管理区行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体改委《关于加快全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是解决经济深层次矛盾和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要从推进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认真抓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要敢于克服旧体制上的障碍,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敢于打破已有权力和利益的格局,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步伐,全面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关于加快全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快步伐,全面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企业兼并
搞好企业兼并是推进企业优化组合,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发展规模经济的有效形式,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引导各类企业运用好企业兼并形式,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有优势的大中型企业,可通过兼并延伸产品加工,开发新产品,实行专业化配套生产,增强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有一定优势的中小企业,可通过兼并发展规模生产,实现生产要素优势互补。有优势的科研、设计单位,可通过兼并生产企业,解决产品开发、中试和批量生产问题,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有优势的大中型企业可通过兼并科研、设计单位增强科研和产品开发能力。此外,一些劣势企业需要实行专业化分工配套、需要引入资金和技术进行开发搞活,以及经营亏损、先“死”后并的企业,都要积极运用兼并形式,寻求生存和发展。
各级体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兼并的论证、协调工作,要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起搞好资产转移和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审批。兼并企业提出的兼并报告须征求双方职代会意见。进行企业兼并时,被兼并企业要提出资产评估申请,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许可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有偿转让的作价,要在评估的基础上以双方都同意接受的价格为准。企业被兼并后可成为兼并企业的分厂或车间;也可实行独立核算,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在银行单独开户,其权力范围由兼并方企业确定,在授权范围内兼并企业负连带责任。兼并协议须经公证部门公证,由兼并审批部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