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通知精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意见的通知
(1993年7月10日 吉政发〔1993〕2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省政府:
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一月十九日发出的《关于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已翻印发至县级政府),充分肯定了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对加快治理水土流失,加强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认识防治水土流失的必要性的紧迫性。
我省是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多年来,各级政府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坚持不懈地进行了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总的看,治理速度比较缓慢,加之预防监督工作跟不上,又出现了新的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严重影响了我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建国初期,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250万亩,到一九九一年末,共治理4990万亩,但在此期间又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面积4880万亩,现在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积5140万亩。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使耕地土层变薄、肥力下降、加剧草原“三化”,而且,造成水库、河道的大量淤积,加重了水旱灾害。事实表明,防治水土流失,是一件既关系到当前改革开改和经济建设,又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中央将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东部山区要重点宣传防治“三江”源地的水土流失,加强长白山区自然保护的重大意义,为搞好以预防监督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中部丘陵平原区要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水土资源,对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发展粮食生产,积蓄农业后劲的战略意义,进一步调动群众治山治水、改造坡耕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西部地区要利用风蚀危害的大量事实,开展植树种草、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自力更生,群策群力,加快草原“三化”的治理。总之,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省人民水土保持的国策意识和防治水土流失的紧迫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