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积极动员企业参加保险。这是保险服务的主要对象。企业财产保险要在承保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保障面。对省直大型企业,如吉化、扶油等,保险有责任保障其安全生产,并动员其所有财产和机动车辆积极参加保险,地方企业都要足额参加财产保险。企业经营已实行新的一轮承包,企业承包者难以承担灾害风险。因此,必须把企业财产保险纳入承包机制,列为承包内容之一,扩大企业安全系数,确保企业经济利益。今后发生保险责任内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补偿。对不参加保险者,如发生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各级财政不予核销或拨补。
中直驻我省大型企业,地方负有保护安全生产的责任,要动员其所有企业财产足额参加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拟实行地方法定保险。城乡家财保险要有新发展,这是服务性险种,涉及千家万户,承保有条件,群众有要求,既可以稳定人心,又可以促进社会安定,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应尽力而为。在福利基金结余的情况下,只要政策允许,企业可以为职工办理人身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
(三)要大力发展人身保险。这是回笼货币,分流购买力的一种手段。人身保险,既有储蓄性,又有保险性,既有利国性,又有利民性,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我省人身保险源很丰富,潜力很大,服务险种很多,前景很可观,大有作为,一定要有突破性发展。
简易人身保险,要调整好政策,进一步抓好独生子女保险。在这方面已呈现出很有发展的势头,要继续抓下去。要大力拓展养老金保险,积极办好城乡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统筹养老金保险,凡是自行办理养老金统筹的,都应该移交给当地保险公司统一办理。对民办教师、村干部以及广大农民,都可动员其参加养老金保险,使其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在全省逐步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化、群众养老保险社会化。
(四)涉外保险业务是非贸易创汇的一条主要渠道,特别是在当前外汇紧的情况下,搞好涉外保险,为国家多创汇,更有新的意义。因此,保险部门要和外贸部门同心协力,把能办到的涉外业务都办到手,争取为国家多创汇。
三、加强防灾防损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做好保险防灾工作,减小灾害经济损失,这是最佳的增产节约的办法。企业向防灾要安全、要稳定、要效益、要后劲,保险是责无旁贷的。一定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防灾检查,消除隐患。要建立防灾基金制度,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拟从保险防灾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做为防灾基金,可以低息或无息拨给企业用于购置安全生产设施,定期收回。基金有力量,也可以无偿地拨下去一些,用于企业安全防灾。要组织保险防灾服务队,深入企业,无偿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材料,为企业多办一些实事。今后企业出现不安全因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仅要追究企业领导责任,而且也要追究保险领导责任。
四、搞好保险资金运用,支援经济建设。保险资金运用,在不影响保险赔款的情况下,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把暂时不用的各项保险准备金实行有偿使用,可以利用保险基金“时间差”的条件,本着“小额、安全、急需、效益”的原则,重点放在流动资金上,起拾遗补缺的作用,为扶持地方企业生产经营,支援吉林经济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