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经委等部门关于切实抓好清仓挖潜清理“三角债”工作意见的通知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资金损失挂帐,降低了自有资金比例,一方面使企业资金紧张,支付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增加了对贷款的需求,加重了利息负担。存在这类问题的企业,要把处理资金损失纳入新一轮承包合同中进行处理。同时,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再发生新的挂帐。
  各级财政、税务、银行、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督促、协助企业做好处理历史挂帐工作。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关处理历史挂账的规定,审计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银行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企业积极处理历史挂帐要实行鼓励政策。二轻企业一九八0年以前挂账占用的贷款,可以计息不加息,确有困难的暂缓收息;对一九八九年以前的挂帐,要认真落实处理计划,抓紧处理,在三年内处理完毕,在计划处理期限内,银行可以不加息;一九九0年发生的亏损挂帐,力争在今年内处理消化。对不积极处理历史挂帐,或继续搞虚盈实亏、发生挂帐的企业,银行停止增加新贷款,并对已挤占的贷款按规定加息。在认真处理资金损失挂帐的同时,要抓好专用基金超支的清理工作,坚持新提的专用基金先用于弥补超支后安排支出的原则。
  六、狠抓扭亏增盈,制止虚盈实亏
  经济效益低是目前我省突出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要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中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亏损企业实行蹲点包户,逐户核定真实亏损额度,层层落实亏损企业扭亏承包责任制,把压缩亏损面,减少亏损额的各项指标、措施落实到企业,切实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各类企业,尤其是已发生亏损的企业都要通过活化物资、挖掘资金潜力等方法加速资金周转,并通过技术进步和调整产品结构等措施增加盈利,冲抵亏损或减少亏损程度,提高经营效益。
  各级银行要灵活发挥信贷杠杆的作用,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开拓新市场,促进扩大销售,降低资金占用水平。同时,要严格控制企业发生新的亏损垫款。对新发生亏损的工商企业,凡属预算内企业的计划内亏损,要在三个月以内予以拨补,三个月内弥补有困难的,可由当地财政部门开出期票或出据担保。对财政部门不认帐的,银行要管紧管严贷款,直到停止增加新贷款;预算内企业的计划外亏损以及预算外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发生的亏损,无法落实弥补来源的,银行要与财政及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商量,限期扭亏,对于扭亏无望的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对国家计划内的政策性亏损进行补贴,对一九九0年以前应补贴款,必须抓紧落实补贴额度,并于一九九一年上半年按月拨补到位;从一九九一年起,要严格按财政部门核定的亏损补贴计划拨补,不再发生新的欠拨款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