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欠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石化、机械、纺织、冶金、轻工、建筑等)、重点产品(汽车、拖拉机、粮食、铁合金、炭素、农膜、糖、葡萄酒等),以及重点拖欠款项(即去年全国清欠中应付未付和被无理拒付的拖欠款)。省里要组织跨地区、跨行业的交叉清欠活动。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情况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内部的清理拖欠款。各级银行要继续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清欠工作。各企业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催收货款的专业队伍,利用登门催收、信电通知等方式,逐户落实催款工作。
对企业清理拖欠款工作要实行鼓励政策。对企业清欠收回的资金按减少银行贷款的月息,一次性提取15-20%用于奖励清欠有功人员。奖金来源,原则上由企业留利解决,确有困难的企业经同级财政批准,也可进成本列支。
三、切实抓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
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务院提出的“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抓好我省产业、产品和行业结构的调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技术、物资、资金上积极支持质优价廉、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尤其是对新产品开发好的企业,财政、银行和主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其开发必需的资金,集中支持产品结构调整。对产品质次价高、无销路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加快组织结构调整,可采取兼并等办法,促使其调整生产、偿还债务,否则银行不予贷款。对不还旧帐、靠欠债得到原材料、设备的企业,债权人有权按国家计委等部门《
关于解决履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调度(1991)122号)规定停止发货。
四、切实整顿好社会信用秩序
目前,企业赊销、代销、寄销的情况比较普遍,缺少合法的合同和规定性的协议,销货款不能按时划回,商品销售秩序混乱的现象还非常严重。因此,必须加强执法工作。各级司法、工商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现行法规和制度办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积极开展重信誉、守合同、讲商业道德的教育,切实纠正“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不正之风。要严肃结算纪律,对赊销、代销、寄销的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规定产品销售、保管和结算方式,建立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制。对在全国范围清欠中应付未付的拖欠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银行负责扣款,并从一九九0年十月十一日开始,每天加罚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时偿还给被拖欠的企业。经执法机关裁定的企业应扣、应罚款项,银行要立即办理。对转移账户、逃避扣款和罚款的企业,金融管理部门要清理其帐户,并取销其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资格。对企业提出拒付、退回的托收凭证,开户银行要指定专人审批,并实行信贷、结算部门领导负责制,严格把好审批关。凡属“走、死、逃、亡”无人认帐的应查清责任,按财产损失逐级报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尽快研究解决,防止出现大量的财产损失。
五、努力处理历史挂帐,防止发生新的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