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顺市破产转制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1、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审批部门的批复;
  2、企业主管部门给审批部门的请示(或企业主管部门对承包、租赁企业的批复);
  3、承包、租赁企业给主管部门的请示;
  4、承包、租赁方案;
  5、企业职代会决议;  
  6、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7、土地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8、财政局对资产损失的认定意见;
  9、承包、租赁协议(或合同);
  10、承包、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
  1、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审批部门的批复;
  2、企业主管部门给审批部门的请示(或企业主管部门对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
  3、改制企业给主管部门的请示;
  4、企业改制方案;
  5、企业职代会决议;
  6、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7、土地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8、财政局对资产损失的认定意见;
  9、劳动局对欠发工资的确认书;
  10、改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其他有关证件。
  五、产权转让企业
  1、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审批部门的批复;
  2、企业主管部门给审批部门的请示;
  3、产权转让企业给主管部门的请示;
  4、产权转让方案;
  5、企业职代会决议;
  6、产权转让协议书;
  7、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8、土地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9、财政局对资产损失的认定意见;
  10、职工安置方案;
  11、购买人清偿债务计划;
  12、金融部门同意的转贷协议;
  13、购买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14、购买人的抵押资产证明;
  15、产权转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6、其他有关证件。
  六、合资企业
  1、申请立项报告及其批件;
  2、项目建议书及合营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营企业、集体企业需附资产评估报告);
  3、合营各方的法人证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4、合同、章程的请示报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