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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商品市场建设的决定[失效]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决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件:江西省“十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附件:    江西省“十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体系,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商品市场建设十分重视,把它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商品市场建设有较大发展,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一个遍布全省城乡的市场流通网络。
  (一)各类商品市场数量和规模发展较快。截止1999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2954个,比1979年增加了1608个,其中消费品市场2835个、生产资料市场119个,市场建设总面积1062万平方米。单个商品市场建设投资额2000万元至1亿元的18个,超亿元的5个。
  (二)商品市场成交额逐年增大。至1999年底,全省市场年成交额522亿元,成交额5000万至10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市场有69个;1至10亿元(含1亿元)的市场有53个;超10亿元的市场有3个。
  (三)市场功能明显增强。“八五”以来,全省加大了与市场相配套的食宿、储运、金融、通讯、运输等服务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市场功能已由地方性向区域性、由功能单一向多功能、远福射发展,为商品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但是,全省商品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周边发达的省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市场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市场建设宏观管理不严、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等等,影响了商品市场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加大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的力度。优化结构布局,提高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强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商品市场整体水平和运作效率,通过建设大市场,发展大流通,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调控,统筹规划。在市场布局上,坚持以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中心为重点,实现城市和农村市场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市场体系上,坚持以商品市场为基础,配套建立和完善要素市场,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不同层次的市场体系,形成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的开放式的市场格局。在发展方式上,政府支持引导,企业化运作,民间投资为主的模式,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发展。
  2.依托产业,因地制宜。商品批发市场建设要本着科学务实的精神,在产品、产业、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做到循序渐进,滚动发展,根据不同的市场容量和市场需要,兴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批发、零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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