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业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要在调整优化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有专业特色、有产业依托的骨干市场。要以市场为纽带,引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促进适销商品源的开发和产业链的合理延伸。
(八)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在浙赣、京九铁路沿线,主要公路沿线、旅游区及交通枢纽等商品集散中心地带,发展一批层次高、流量大、效益好的大型现代化商品市场,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商品市场体系。要以县城为中心,结合小城镇建设,培育一批县级专业性和综合性批发市场,形成沟通城乡市场的网络体系,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九)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商品结构,提高商品质量,增强竞争力。积极探索特许经营、专卖、连锁、配送、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提升流通产业总体水平。要完善配套服务,增强市场功能。支持金融单位在市场内设立营业网点,方便经营者开展存贷、汇兑、结算等业务。努力完善通信、电力等其他配套设施。积极开办仓储、代办托运、代购车票住宿、饮食、修理、寄存等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市场的信息功能,及时准确地为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
(十)努力提高经营者素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经营者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使其自觉守法、文明经商。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培养大批各类商品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全面提高商品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政策扶持,为商品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十一)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市场建设资金,促进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多元化。目前主要采取政府引导、民间为主、社会参与的形式筹集资金。
省财政从今年开始,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部分省重点市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贴息。重点市场所在地政府也要安排市场建设预算。扶持重点市场的发展。
积极鼓励民间资本直接投资建设市场,也可以通过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预收租金、预售摊位,以及入股参股、联合开发等方式投资,不断提高个体私营投资在市场建设资金中的比重。
大力吸引外资进行商品市场建设,每年要推出一批重点商品市场、重点项目纳入全省招商引资计划。
要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发展市场,提倡工矿企业和有条件的城市人防等单位利用自有资金、物资和闲置厂房、场地及人防场所,兴建或联合兴建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要积极支持市场建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应支持安排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