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4月9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9日)废止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商品市场建设的决定
(赣府发〔2000〕32号 2000年8月14日)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搞活流通,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商品市场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搞好加快商品市场建设的认识
(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市场体系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商品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其发育程度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规模和水平。
(二)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商品市场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应看到,商品市场的发展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商品市场建设和发展步伐。
二、明确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商品市场建设
(三)商品市场建设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加大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的力度,优化结构布局,提高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强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商品市场整体水平和运行效率,通过建设大市场,发展大流通,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商品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与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与国内市场相协调,与国际市场相衔接的统一、开放、有序、高效的商品市场体系。近期,要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使全省商品市场建设尽快跃上一个新台阶。
三、优化结构,提高商品市场的整体水平
(五)各级政府要按照《江西省“十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商品市场建设规划。商品市场的规划布局要符合城镇规划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经济效益,做到与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布点,重复建设。
(六)突出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逐步完善信息、运输、加工、保鲜等功能,扶持发展大宗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经销大户,努力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大中城市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扶持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专业分类、功能健全的肉禽蛋、蔬菜、水产、水果等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