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品质量
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00〕84号 2000年6月3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关于
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提高江苏产品质量水平,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工作
1.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已进入关键时期,提高产品质量既是满足市场需要、扩大出口、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强江苏经济竞争力、在经济国际化进程中再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九五”以来,我省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涌现了春兰空调、小天鹅洗衣机、阳光呢绒、森达皮鞋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产品。目前全省已有14个中国驰名商标,有200多个产品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但从总体上看,名优产品较少、产品水平不高,一部分中小企业和改制企业忽视产品质量,少数地区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这些问题制约了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从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严厉打击制造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推动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企业要面向市场,加强质量工作
2.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产品更新换代。企业要面向市场,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加强技术进步,积极开发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全面提高产品的档次和水平。
3.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小型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质量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