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强科技、教育交流与合作
加快发展科技与教育,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条件。西部地区虽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具有相当一批军工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开发力量较强。要针对这一特点,切实加强与西部地区在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积极推动我省与西部地区的科技合作。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参加西部地区的相关研究开发活动,优先支持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与西部地区联合开展关键性、前沿性产业技术研究活动。建立多形式的技术协作机制,通过相互兼职、技术合作、培训等方式,加强科技人员的智力交流,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寻找新的创业创新机会。结合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星火计划西进,积极引进西部地区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实施一批对我省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影响的重大科技开发项目。采取优惠措施,为西部地区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科技型企业及科技人才来江苏转化成果和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为西部地区提供智力支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厅字〔2000〕13号)要求,选择100所学校与陕西贫困地区学校结成“一帮一”对子。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到陕西地区任教,组织大、中小学向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无偿提供闲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具、图书资料等,帮助改善办学条件。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更加灵活的人才流动下策,鼓励并组织我省有志于投入西部大开发的优秀人才作为骨干承担西部建设的任务,鼓励各类人才以技术入股、承包经营等方式参与西部建设。利用我省大专院校众多的优势,扩大对西部地区的招生,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到西部地区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为西部地区培养专业人才。
七、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自1992年以来,我省先后承担了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对口支援拉萨与陕西挂钩扶贫协作等项工作,并取得较大进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对口支援工作作为支持、参与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对口支援拉萨要继续实行“坚决支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突出以干部援藏为龙头,按照“选优派强”的原则选派援藏干部,将项目支援与干部援藏很好地结合起来。省各派出单位要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援藏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定期对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项目支援以实施基础设施项目为主,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为主,以形象工程为主,重视提高项目支援实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
与陕西挂钩扶贫协作要继续把解决贫困地区温饱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扶贫开发为重点,加大扶贫协作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帮助改善陕西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大力推广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加工业,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苏陕两省全面经济合作,开拓更广泛的合作领域。积极开展苏陕干部交流,我省到对口地市帮扶事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到对方挂职或短期工作的我省挂职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为当地多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