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支持
驻浙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浙委〔2000〕20号 2000年8月7日)
为支持驻浙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巩固和发展我省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实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军队后勤建设和保障方式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重大调整,也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走精兵之路的重大举措。搞好这项改革,对于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减轻国家和人民的负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驻军较多。支持部队改革和建设,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继续发扬热爱和支持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自觉把支持部队推进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驻浙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顺利进行。
二、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努力为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面广,政策性强,难点问题多,需要军地双方共同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一)饮食生活保障。部队在实行饮食保障社会化过程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部队做好引进、抽组等工作,让那些实力强、信誉好、卫生质量和服务质量高的保障实体来承包饮食保障任务。为部队提供饮食保障的单位,要按照《
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照部队的要求,搞好优质服务。供应部队主副食品的地方定点单位,要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遇有紧急情况,必须优先供应,全力保障。
(二)营房保障。部队公寓住房、一般公共用房、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以及营区的绿化保洁,在推行物业化管理时,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荐信誉好、服务优、质量高的地方专业公司,参与投标或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