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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北省减灾规划(2000-2010年)》的通知

  2、非工程性的减灾措施明显加强。建国以来,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我省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包括灾害及其相关要素和现象的观测网络,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交换的电信系统,灾害全程动态监测及资料处理、分析、模拟和预报警报制作系统,预报警报的传播、分发和服务系统等。建成了河北省防震减灾决策指挥中心,初步形成了地震监测资料的收集、传输、自动入库和交换的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建成石家庄地震遥测中心和邯郸、唐山、秦皇岛四个地震遥测台网。形成了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地质灾害勘查及报灾等系统。
  3、灾害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针对主要灾害的各种防灾抗灾领导机构和灾害监测预警、紧急决策、指挥、调度、组织实施体系,初步形成了省、市、县的分灾种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快速评估、区划与灾情统计标准的研究工作,推动了灾害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各级政府投入的救灾资金逐年增加。
  4、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和预备役部队、公安干警及广大民兵在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作为我省减灾工作的快速反应力量,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减灾工作,尤其是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三)主要经验和问题
  总结我省建国以来的减灾工作,主要经验是:
  1、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减灾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前提。各级政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作为基本目标,对减灾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在统一组织和协调的基础上,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减灾工程建设和抗灾救灾,并将减灾任务落实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确保了减灾工作的积极开展。
  2、有关部门配合,全民广泛参与,是做好减灾工作的可靠保证。近几年来,我省坚持了以计划、经贸、地震、民政、农业、水利、气象、灾协等部门具体参与组织的“全省灾害趋势会商制度”,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利用各种信息科研成果在每年底会商来年灾害趋势,为政府制定防灾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在大规模减灾工程建设、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中,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和预备役部队、公安干警及广大民兵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是减灾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减灾工程项目,重点抗御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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